郑州交通职业学院二○一二年度考核实施方案通知
日期:2012-12-25  发布人:   浏览量:

根据学院工作的总体部署,为客观、公正、准确地评价教职工一年来的工作态度、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,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,增强其事业心和责任感。为部门评优及个人晋升、聘任和奖惩提供切实可靠依据。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考核原则

(一)以德为首、以绩为主、客观公正。

(二)协调统一、分级管理、全员考核。

(三)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。

二、考核对象

全院在岗教职工。

三、组织机构

(一)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,负责考核方案审定、考核过程监督和考核结果审批,处理考核申诉等工作。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与考核办公室,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。

组  长:李顺兴

副组长:陈志红 余天水 张昶琳 王全升 杨 威 李洪涛 

成  员:和松灿 刘会学 汤迪操 薛 川 牛艳莉 王涛涛  王东 安红恩 卜长春 张继昶 田素俭      

(二)中层干部考核由纪检监察与考核办公室负责。

(三)教职工考核由部门负责,各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,部门负责人为组长。

四、考核依据与考核内容

(一)考核依据

    《郑州交通职业学院业绩评价办法》、《郑州交通职业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》、《郑州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学期(年)考评工作实施细则》、《郑州交通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》及学院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等。

(二)考核内容

1、教职工考核:教职工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、工作任务量、劳动纪律、任职资格、工作创新及优质服务年活动期间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。学院办公室制定行政部门年度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;教务处制定各系(部、中心)理论教师、实训教师和教学干事的年度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;员工处制定辅导员及学管干事的年度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;总务处制定后勤保卫人员的年度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。考核结果及考核方案纸质及电子档,于12月29日17:00前报纪检监察与绩效考核办公室913室。

2、中层干部与部门考核:中层干部与部门考核依据中层干部管理办法,结合部门考核统一进行。部门考核依据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分专项进行。教务处、员工处、财务处、总务处、人事处分别参与考核,并提供教学管理、科研管理、就业、员工管理、缴费、安全、优质服务年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考核结果。

 五、考核等级及比例

(一)所有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,其中“优秀”等级5-10%,称职等级80%,基本称职等级10%,不称职等级5-10%,各考核牵头部门必须按照以上比例执行;等级评定可参考学院《各岗位基本任职格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充分考虑本部门员工数、教学与管理工作量等实际综合考虑精简精干高效。各部门对报送的不称职人员附写出书面材料。

(二)在年度内请病、事假或离职学习培训(产假)时间累计在2个月以上的人员,受到学院纪律处分的、通报的及严重违反学院纪律的不得评为“优秀”等级,部门要进行严格审查。

六、考核程序

(一)制订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(中层干部考核由纪检监察与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,教职工考核由部门负责)。

(二)各部门学习、宣传考核方案、评分细则。

(三)民主测评。

(四)报送考核结果、信息反馈。

(五)公示考核结果。

(六)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。

七、考核时间安排

(一)教职工考核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—2012年12月28日,具体时间安排各部门自行组织。

(二)中层干部及部门考核时间为2013年1月7日--2013年1月8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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